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/4/2 16:39:01 作者:朱登辉 浏览量:1510次
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亲爱的家长朋友:
您好!“春风拂煦清明节,踏青祭祖念先人”。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逝者、悼念先人、缅怀英烈、寄托哀思的重要传统节日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
4 月 3日(星期六)至4月 5 日(星期一)放假调休,共 3 天。
二、返园时间:
4月6日(星期二)正常入园。
三、假期温馨提示:
清明既是缅怀先辈的日子,也是万物复苏的节气,大家在参与郊游、登山、踏青、祭扫等各类活动时,务必注意安全。
(一)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,尽可能要求家长带幼儿去瞻仰先贤,接受优秀传统教育;积极倡导送花、果品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尊先祖寄托哀思。
(二)爱护环境,禁止在墓区点香烛、烧纸钱和燃放鞭炮;设有集中焚烧点的,应集中焚烧;杜绝在小区、道路、广场等地抛洒、焚烧纸钱。尽量不参加聚集性祭扫活动,减少人员聚集。
(三)郊游踏青,家长要时刻看护号孩子,严禁孩子到野外水域玩水;对花粉、柳絮过敏的,应注意佩戴口罩,远离过敏源;最好穿长衣长裤,提前喷涂防蚊虫产品,不在草丛久留;不带火种上山,不在野外用火;放风筝时注意远离高压线、铁路等;春季花草茂盛,不可随意采摘野草、野果、野蘑菇等使用。
(四),请时刻注意幼儿的安全,不要让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去,不玩危险物品。同时注意交通安全;饮食卫生安全,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;远离火、电、开水,保护好幼儿的安全。
(五)祭扫或游玩时,出行务必注意交通安全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不闯红灯,过马路时注意过往车辆,不在马路上并行、逆行、横穿、追逐打闹等;
(六)疫情期间同样注意做好幼儿传染病的预防工作,特别是流感的预防,尽量少到人口密集的地方,防止传染病,无特殊原因,尽量不要离开江苏省。